中听|保洁员捡2万元报警被开除,拾金不昧不应该被职场“套路”-每日资讯
评论员 董芳芳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资料图)
从小到大口口传唱的歌谣都在告诉我们,拾金不昧就该交给警察叔叔,可最近,辽宁大连的一家饭店,却把捡到钱后报警的保洁给开除了。
原先,在紫航海鲜大饭店做保洁的宋大姐说,她在工作中捡到2万现金,现场没有找到失主便交给了前台,过了几天依旧没有人来认领,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饭店通知了宋大姐所在的保洁公司领导,领导认为“捡到的钱归店里管,宋大姐没有资格报警,因此给店里造成的损失要从她工资里扣。”然后将宋大姐开除。
这件事被曝出来后,除了一些为宋大姐鸣冤的,也有自诩“理中客”的人认为宋大姐被开除很正常,也应该被开除,在职场中遇事应该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直属领导,然后交给管理层去处理,自己报警的话会给饭店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和麻烦。
像保洁公司领导和上述这类人,就是典型的在职场混迹久了,忘了法律是怎么写的了。报警,是我国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利,宋大姐当然有资格报警;而拾金不昧,不仅是我们一直提倡的传统美德,更是写进了法典里。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凌驾于一切职场关系、行业潜规则之上。
宋大姐选择报警是一种合法的、符合规定的处理方式,也是维护自身的一种明智的做法。假若捡到的2万有问题、来路不明,经了宋大姐的手后交给公司不知去向,最后公司反咬一口怎么办?有不法分子回头找宋大姐了怎么办?交给警察,把这笔钱过到明面上,是上上策。
看点评软件上,这家店已经被一些网友们去差评质询了,名声在当地估计也坏了,本想省事或者起点其他心思的饭店老板,估计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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