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3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3日-13日 即时看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0:00至7月13日12: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资料图)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告知承诺制 | 考全科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免试 部分科目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增报专业 | 通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 |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 全部报考人员 | 全部报考人员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或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或增报专业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3日0:00至7月13日12: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4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7月17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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